2026年8月27日,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记法槌落下,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、副总经理丁振的人生被清晰地切割成两段:前半段是令人艳羡的仕途进阶,后半段是冰冷漫长的铁窗生涯。十年九个月有期徒刑,一百一十万元罚金,一千四百五十六万余元赃款悉数追缴——这几个数字,为丁振画上了一个沉重的句号。 丁振的履历,放在任何地方都算得上一份漂亮的答卷。回族,1968年出生,贵州盘县人,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。从省政府秘书做起,一步一个脚印,历任乌当区委常委、副区长,开阳县副县长、县长,贵阳市交通委员会主任,最后进入省属重点国企贵州高速集团担任党委委员、副总经理。这条路,他走了三十多年。 三十多年的积累,毁于十几年的贪婪。 法院审理查明,2008年至2025年初,丁振利用职务便利,在工程款拨付、征地拆迁、项目承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1456万余元。换句话说,他在贪腐这条路上,持续不断地走了整整十七年。 十七年,够一个孩子从出生到成年。十七年,也够一个干部从清廉走向深渊。 “高速”背后的慢毒 丁振任职的贵州高速集团,是全省高速公路建设运营的主力军。贵州是中国西部第一个实现县县通高速的省份,这份成绩的背后,是每年数百亿的基础设施投入。高速公路建设,资金密集、链条漫长、利益巨大。工程招投标、征地拆迁补偿、工程款拨付、项目验收结算——每一个环节都是权力的着力点,也都是腐败的滋生地。 丁振恰恰就站在这些关节点上。他当过副县长、县长,对土地征迁的门道了如指掌;他执掌过贵阳市交通委,对工程项目的运作驾轻就熟;他进入高速集团后,更是直接参与全省路网建设的资金调度和项目推进。一个既懂政务又懂业务、既熟悉地方又熟悉国企的干部,本该成为基建领域的行家里手,最终却成了钻制度空子的“内部人”。 这不是一夜之间的堕落。丁振的贪腐是一种“慢毒”,从收受礼品礼金开始,到接受宴请旅游,再到借“民间借贷”之名获取大额回报,最后赤裸裸地权钱交易。毒发之前,他或许还觉得自己游刃有余。 十八大后不收手,是侥幸还是狂妄? 丁振案最令人唏嘘的一点,是他的贪腐行为大量发生在党的十八大之后。彼时,中央八项规定已经出台,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,“打虎”“拍蝇”“猎狐”力度空前。无数案例证明,任何人都没有免罪的“丹书铁券”。 但丁振依然不收手、不收敛。官方通报中,“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”“对抗组织审查”“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”等表述,勾勒出一个心存侥幸、藐视规则的官员形象。他或许觉得自己手法高明,或许觉得“圈子”可靠,或许觉得“大家都这样”。但事实证明,法律面前没有“特殊人”,反腐路上没有“保险箱”。 当组织找他谈话时,他选择了隐瞒;当商人向他示好时,他选择了接受;当利益送到面前时,他选择了伸手。一步错,步步错,最终走到无可挽回的地步。 半生功名,毁于一旦 丁振1968年出生,2025年被查时57岁。这个年纪的国企高管,本可以功成身退、安享晚年;本可以凭多年积累的经验为企业发展继续献策;本可以给子女留下清白家风。但这一切,都因贪欲而化为泡影。 十年九个月的有期徒刑意味着什么?意味着他将错过子女人生的重要节点,意味着他无法为年迈父母尽孝,意味着他职业生涯的最后十年将在高墙内度过。半生积累的职务、待遇、名声、尊重,一夜清零。算经济账,一千四百五十六万赃款被追缴,还要再交一百一十万罚金;算政治账,党员身份被开除,职务被免去,再无翻身之日;算家庭账,亲人蒙羞,家风蒙尘。这笔账,怎么算都是巨亏。 每一条高速公路都不该是贪腐之路 丁振案的审判已经结束,但留给我们的思考远未结束。 高速公路,连接的是城市与乡村,承载的是发展与人流。它不该成为任何人的“贪腐专线”。公权力,服务的是百姓民生,保障的是公共利益。它不该成为任何人的“提款工具”。 从基层干部到国企高管,丁振的蜕变路径并不特殊。每一次伸手,他都觉得“只此一次”;每一次收钱,他都安慰自己“神不知鬼不觉”。但贪欲的闸门一旦打开,就再难关上。一千四百五十六万,是一笔一笔积累的;十七年的贪腐路,是一步一步走出来的。今天的判决,是对这十七年每一步的清算。 半生仕途,他走了三十多年才走到高位;一念尽毁,他从高处坠落只用了十几年贪婪。这其中的反差,足够警醒每一个手握公权力的人:清廉是最好的“护身符”,贪腐是最快的“断头路”。 路在脚下,方向在自己手中。愿每一个行走在仕途上的人,都能从丁振案中看到那个最简单的道理——手莫伸,伸手必被捉。 特别
2026-08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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